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审核评价细则和牌匾式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1-08  |   发布人:管理员  |  浏览次数:6776
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审核评价细则和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牌匾式样的通知
食安办〔2018〕1号
下载 打印     分享到新浪微博 分享到腾讯微博 分享到QQ空间 分享到微信
2018年01月08日 发布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安全办,有关城市食品安全办:
  根据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〈关于开展创建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活动的工作方案〉和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〉的通知》(食安办〔2017〕18号),为进一步推进创建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活动,国务院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审核评价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,附件1)和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牌匾式样(附件2)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创建工作,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  一、关于《细则》。鼓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地创建实际,制定严于本《细则》的示范超市审核评价文件。
  二、关于牌匾式样。请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牌匾式样,组织开展属地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牌匾授牌工作。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组织创建的示范超市,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命名;以地级市(自治州、地区、盟)食安办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组织创建的示范超市,以地级市(自治州、地区、盟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命名。
  三、关于管理人员试题平台。在审核评价阶段,各地要对申请创建示范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审核评价过程的重要依据。试题平台链接为http://106.3.41.199:8091/plats/index_exam.jsp。请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参加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(附件3)发送至787898353@qq.com,经统一维护信息后可开展现场考核工作。
  四、关于示范超市授牌名单。请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22日前把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2017年度示范超市名单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。
  联 系 人:王群 
  联系方式:010-88331107

  附件:1.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审核评价细则
     2.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牌匾式样
     3.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


国务院食品安全办
2018年1月5日

另外:有人问我关于肉类加工卫生标准,肉加工设备要求食品接触的表面达到“微生物干净”,防止食品受到污染,延长食品货架期,我的回答——这个问题对“华美万邦”来说是最擅长的技术,提供“集中供药中央清洗系统”、一系列卫生解决方案,让你的企业卫生标准达到国际同行标准,您还在犹豫吗?淘宝网店铺:华美万邦 ;阿里巴巴店铺:华美万邦 拨打电话:0371-56786620,1813712897,15713800173,15515600198 ;专业的团队恭候您!!!

【文章来源:】

地址: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7号    备案号:豫ICP备14022874号-1   技术支持:动力无限   营业执照公示信息